在详解法定代表人之前,我们要了解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区别,严格意义上来说。法定代表人一定是一个自然人,而法人一定是一个单位或者公司或企业。
在日常的生活或工作中,我们通常会把法定代表人简称为“法人”,在理解的时候一定要知道此“法人”非彼法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第107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以上是法定代表人的一种司法解释。
那么在注册北京公司时,到底如何安排法定代表人呢?其实根据现行的公司法,在注册北京公司的时候有几个职位的人必须安排,第一:执行董事;第二:经理;第三:监事。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由执行董事或是经理来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经理可以由同一人担任;执行董事、经理不可以和监事为同一个人。
笔者详细这样口语话的解释,会使得大家更清楚在注册公司的时候来如何安排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