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如何利用转换职业身份来节税?
李响原就职于足球报纸,由于她报道足球视角独特,文笔流畅,被另一家体育报纸高薪挖走。假定李女士的月薪为50000元。从职业身份的角度考虑,哪种才是降低税负的佳筹划方案呢?
方案一:李女士调入体育报社
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0-2000)×30%-3375=11025元。
方案二:李女士作为自由撰稿人
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 ×(1-20%)×30%-2000=10000元。
方案三:以稿酬形式支付李女士所得
其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 ×(1-20%)×20%×(1-30%)=5600元
案例2:
企业做何种纳税人税负较轻?
某生产性企业,年销售收入150万元,可抵扣购进金额为90万元。增值税率为17%。年应纳增值税额10.2万元。那么该企业做哪种纳税人税负会更轻?
方案
企业的增值率为(150-90)÷150=40%。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35.29%,企业选择做小规模纳税人负担较轻。企业可分设两个独立核算的企业,使其销售额分别为70万元和80万元,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分设后纳税额70×6%+80×6%=9万元,节税10.2-9=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