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材料?
1.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准备委托书(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有效的主体资格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营业场所平面布,重点画厨房(操作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所有从事直接进口食品工作的人员的健康证明(体检单位:合浦县红十字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上2人选择1人);属于流通环节,无健康证明;
6.营业场所的合法证明。
①食品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外设立仓库(属于租赁)场所使用证明(准备租赁合同和出租人财产证明,主体资格证书上的地址必须与产权证书上的地址一致不一致,请居民委员会、村委会或派出所出具上述两个地址;)
②食品经营者在营业场所外设立仓库(自有)产权证明(房地产证明、房地产证明、土地使用证明、居委会、村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三、食品营业执照在哪里申请?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食品营业执照。法定完成时间一般为20个工作日,但申请人纠正材料、整改、现场验证、听证、检查、测试、评估等时间不计入承诺完成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