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
常见问题:
1.公司股东应合乎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规定(实际请参照《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的详细描述)
2.公司股东向别的投资人让所有股份,及其公司股东向公司股东之外的投资者出让债权的可用以下规定。公司股东向别的投资人出让一部分股票质押的依照规章报备申请办理。
递交原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实际填好规定请详见报表注解);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团本;
4.允许公司股东出让债权的股东会议决议(公司股东中间出让所有股份的可无需递交决定);
5.gu quan zhuan rang协议(涉及到人民检察院依规判决划拨控股权的,应出具法院的裁定书,不必递交此文档;涉及到国有资产处置监管组织划拨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股份的,递交国有资产处置监管组织有关划拨控股权的文档,不用递交此文档);
6.涉及到当地国有资产有偿的,应递交北京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出示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到中心国有股有偿zhuan rang的,应填写信息央企国有产权买卖示范点医院提供的《产权交易凭证》;
7.涉及到新公司股东添加的,应递交新公司股东的资质证实(一般为普通合伙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法人证书影印件,若有别的方式请详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怎样提前准备投资者(公司股东)证明材料"的详细描述);
8.改动后的规章或公司章程(由企业法人代表亲笔写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