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股权转让事宜,办理扣缴(纳税)申报。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A表;
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3、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
5、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要提供具有法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提交材料:
1、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月末的资产负债表;
2、公司(企业)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认股书、支付凭证、完税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股权转让时安照规定支付有关税费的、应提供相关税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报送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股权转让双方与受托人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