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是纳税人,受让方是扣缴义务人,从而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
2、股权交易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直到企业变更股权登记时,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扣)税款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申报纳税(代扣),并持有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或免税或非完税证明。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双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股权转让交易尚未完成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更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普通转账和特殊转账。这是根据《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划分的。普通转让指的是公司法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转让。特别转让指的是公司法未规定的转让,如股权出质、因离婚、继承、执行而发生的股权转让等。
5、内部转移和外部转移。这是根据受让人分类的。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指的是将股东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指的是部分股东将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方。
6、全转和部分转。这是以转让中标的物是否分割为基础的。部分转让指的是股东转让部分股权,包含将股权分别转让给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完全转让指的是股权转让。
7、协议转让和合法转让。这是一种基于转移发生的划分。约定转让以当事人同意为基础,如股份转让。合法转让指的是依法转让,如股份继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