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开办企业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 |
设定依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15号)、 |
审批程序: | 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 发证 |
申报材料: | (一)开办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拟办企业名称、投资单位或个人的情况、投资数额、股东的组成、拟办企业注册(经营)地址及面积、仓库地址及面积、人员配备情况、拟经营的医疗器械范围及按验收标准自查的结论等。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经营范围”按管理类别、类代号、类代号名称填写(参照《中国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02年版)。 (三)与拟经营产品情况表相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拟经营医疗器械的药品经营企业同时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注册资金证明。 (五)分支机构同时提交上级法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及经营医疗器械的上级法人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有)、兼营医疗器械的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盖法人企业印章)。 (六)企业组织机构与岗位职能框架图。 (七)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股东会(董事会)有关决定法定代表人的决议,企业负责人人事任免文件及负责人学历、技术职称证、上岗证复印件。 (八)质量管理人的任命文件、上岗证及不在其他企业任职的证明材料;质量管理人及其他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员、验收员)、售后服务人员的身份证、专业学历和技术职称证、技术培训合格证明、个人工作简历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九)注册(经营)地址、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须标明详细地址(街道、门牌号等)、毗邻建筑。 (十)经营场所布局平面图。须标明周边环境、楼层平面和室内布局、各部门名称、使用面积等。 (十一)仓库平面布局图。标明周边环境、楼层平面和室内布局、仓库名称、各区功能、重要设施设备位置、使用面积等。 (十二)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计量器具、冷库合格证明复印件。 (十三)注册(经营)地址、仓库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商住两用楼的住宅房应同时提供物业管理部门同意证明)。 (十四)企业制定的各项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记录表格、档案目录清单。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证明申请材料真实性的其它证明材料。 (十六)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列出申报材料目录并对申报材料作出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
说明: | 1、申请表格在食品药品安全网)——下载专区——医疗器械下载区中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管理系统“企业客户端程序”在线填写,按A4规格打印出纸质文本,同时递交与表格内容一致的“企业客户端程序”生成的数据软盘一份,其他申请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要求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涂改,每份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印章,新开办企业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按规定顺序标明目录装订一式二份(灵山、浦北县的企业提交一式三份)。 2、现场审查时间及企业整改时间不包括在审批时限内。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