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扫经营许可证
垃圾清运经营许可证分为三个类别:1.生活垃圾清运经营许可证。2.建筑垃圾清运经营许可证。3.厨余垃圾或餐厨废弃油脂垃圾清运经营许可证。因餐厨方面涉及到废弃油脂等可能给社会造成危害,需要和区管委先签署相关协议,再取得经营许可资质,一般企业不会批,所以接下来重点说下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运经营许可。
一、生活垃圾清运经营许可证
生活垃圾指的是个人或者单位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或者法律法规定义的固体废弃物。想从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需要取得此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的企业,会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1、申报材料:
(1)由区城管委提供的统一格式的书面申请原件1份(见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原件供查验);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原件供查验);
(4)北京牌照的相关作业车辆行驶证(水车、保洁作业车、垃圾转运车等,车辆需加装行车记录仪),非自有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原件供查验);
(5)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
(6)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说明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供查验);
(7)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许可申请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备注:申请材料和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1材料说明:
(1)车辆要求:必须是新能源车,无吨位要求。
(2)必须有水车、保洁作业车、垃圾转运车等,并都安装行车记录仪。
(3)车辆必须有洒水,清扫,除尘,除臭,全封闭防遗撒、安全警示,自动卸载等功能。
(4)清洁率能够达到20%以上(此清洁率指的是清扫100平方,有20平方以上被清扫干净)
备注:如果是自有车辆,直接提供行驶证,如果非自有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