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院转让
广州互联网医院审批
成都互联网医院审批
天津互联网医院审批
根据2018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互联网医院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一是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可以把互联网医院作为医疗结构的第二名称,例如中山六院所建设的互联网医院;二是以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为主体,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为患者提供服务,如平安健康、京东健康等。
我这里有一个独立平台型的互联网医院转让,他们是早一批受监管政策影响设立的互联网医院机构,依托自己的医疗产业慢慢做起来。很多早期进入这个行业的是为了事先,企业亏损都是很正常,这个企业也是这么一个情况,只在这几年的运营中,一直持续的投入没有产生盈利,老板也不想再往里面持续的投入资金,打算转让掉。我和实控人已经见面沟通过,想要的可以联系我。
国内的互联网医院审批也是正常走,想要审批的话可以来找我,广州,天津,成都都有成熟的方案,只相比较新审批着急上项目的更像收购一个,现在独立型的审批难度相比较要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