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新闻记者根据相关方式获得了扬州市商务局就江苏省海众“审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范围”一案的书面形式“回应”,“回应”的关键精神实质是:“2001年6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以‘307命令’方式公布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该《办法》要求我国对报废汽车回收业推行特种行业管理方法,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推行资质评定规章制度”;“开设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理应合乎领域整体规划和布局调整”;“我国和省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推行总产量操纵”……
针对扬州市商务局的这一份“回应”,江苏省海众表明不可以认可,其原因是:《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颁布后仅一年多時间,2002年1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就是以“国发(2002)24号文”方式公布《国务院关于取消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了789项行政审批制度新项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职业资格认证”赫然在列(编号66);《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也沒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领域准入条件的‘职业资格认证’已被国务院办公厅撤消。”
《中国经济周刊》新闻记者查看相关材料发觉,“24号文”要求撤消的行政审批制度新项目的确包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职业资格认证”,该项验证的法律规定“307命令”却不曾相对废除或改动;新闻记者另外注意到,经委政策研究室紧跟“24号文”以后,于2002年12月13日以“国对外经济贸易厅資源(2002)170号文”的方式向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相关部门传出专函,称国务院办公厅取消了经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职业资格认证的审批权,但各个经贸委“要果断依照‘307命令’和经委有关‘总产量操纵’的规定搞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评定工作中”,而这恰好是扬州市商务局“未予审理”江苏省海众项目审批的重要环节。各地各部门的官方网叫法是——“撤消经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职业资格认证审批权后,一些企业和本人对开设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必须历经省部级对外经济贸易单位开展资质评定造成了误会”。
专家:回收企业总数十年不变
《中国经济周刊》新闻记者从本地公安机关得到了一组扬中市汽车保有量数据信息——2003年底7.4万辆;2009年底18.8万辆;2015年底56.4万辆……做为一座三线城市,扬州市的“汽车保有量猛增”拥有极强的象征性——近十年来,中国各省的汽车保有量都是在呈爆发式增长,新华通讯社2016年一月25日公布来源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信息称,2015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1.72亿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