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要求:
1.批准依据:
1,《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2、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2.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需进行实收资本验证。
2.实际办公地址要求在400平米以上(部门装修符合要求,如5个相关办公室和财务、机械装配间等。)
3.要求有三名高ji管理人员(法人、总经理、副总经理有北京市保安经理二级证书),其人员可以帮挂k。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保安管理制度。
三个批准程序:
1.填写并打印《保安服务公司设立申请表》网站申请材料
2.公安机关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经营场所进行审核,对设施建设进行检查。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并颁发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
为武装押运业务颁发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在现有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增加武装押运服务;对不符合要求的,给予书面通知
申请人还说明了理由。
4.转让保安服务公司现有资源
经营范围:保安、巡逻、监护、移动保安、安全检查、安全风险评估和秩序维护
转让意向:随时
转让方法:壳公司执照加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