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
北京网站ICP备案办理材料
1、主办者证件(如为单位应为营业执照等,如为个人应为主办者身份证);
2、主体负责人证件;
3、网站负责人证件;
北京网站ICP备案流程:
1、网站主办者携带主办者证件、负责人证件等材料原件前往接入商处办理,完整填写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2、由接入商对网站主办者当面审核证件原件,在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上签字盖章,并留存当面核验照片及证件影印件。
3、接入商校验网站主办者所填备案信息
(1)如果备案信息无误,接入商将备案信息及相关办理材料提交给我局审核;
(2)如果信息有误,退回给网站主办者进行修改。
4、我局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
(1)审核不通过,则退回企业侧系统由接入商修改;
(2)审核通过,生成备案号、备案密码(并发往网站主办者邮箱)。
5、备案信息自动上传至部级系统,并下发到接入商侧系统。
6、接入商为网站主办者开通网站服务。
7、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或添加新网站时,网站主办者需要联系接入商进行校验并上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