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九国际代办境外投资备案审核
一对一指导王经理
海外经营风险管控
随着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快速发展,中国的境外投资监管体系也不断完善。2017年以来,国家相关部委发布了一系列境外投资的监管政策,尤其是国家发改委2017年发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实现了对不同投资主体、多种投资方式的境外投资的监管,完善了境外投资的监管体系。中资企业进行境外投资,需要哪些部门的审批,适合的审批方式如何,本文将对相关的政府审批流程进行整体的梳理和介绍。
一、流程概览
一般而言,中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需经过国家发改委或地方发改委(以下统称“发改委”)、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以下统称“商务部门”)这两大的审批;由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汇出手续。如果是国有企业,在报相关部委前,尚需取得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准,流程大体可归结如下:
二、国资委(央企适用)
(地方国企按照地方国资委相关文件办理)
(一)审批方式
国资委于2017年1月7日发布第35号令《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对中央企业的境外投资实行负面清单和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对于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非主业投资项目和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项目报国资委审核,对于负面清单禁止类项目,中央企业一律不得投资,具体见下表:
项目类型 | 审批方式 | |
负面清单内项目 | 禁止类 | 禁止投资 |
特别监管类 | 审核 | |
负面清单外项目 | 未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及非主业项目 | |
纳入年度投资计划项目 |
(二)审批材料
对于国资委审核的项目,需提交如下材料:
(1)开展项目投资的报告;
(2)企业有关决策文件;
(3)项目可研报告(尽职调查)等相关文件;
(4)项目融资方案;
(5)项目风险防控报告;
(6)其他必要的材料。
(三)注意事项
1.中央企业要制订自己的负面清单。根据35号令规定:中央企业应当在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企业更为严格、具体的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2.拟开展的境外投资项目一定要纳入当年上报国资委的年度投资计划。根据35号令规定:中央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国际化经营规划编制年度境外投资计划,并纳入企业年度投资计划。中央企业因境外重大投资项目再决策涉及到年度投资计划调整的,应当将调整后的年度投资计划报送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