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保安服务公司可全国承接业务 刘建民
1984年12月18日,深圳市蛇口区保安服务公司成立,标志着中国
现代保安服务业的诞生。1985年1月,全国政治工作会议召开。会议
明确指出:“借鉴国外经验,在大中城市创办保安服务公司,承担大
型营业性展览、展销和文体活动,及时商独资、合资企业的保安业
务,建立这样一个在公安部门直接领导下的服务公司,既能满足社
会需要,有利于治安管理,又有利于缓和警力不足的困难。”1988年
7月,公安部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向全国各地印发关于组建保安服
务公司的通知,在公安部的指导下,全国保安服务业从沿海到内地,
从南到北,由点到面迅速发展起来。各种保安服务组织在协助公安机
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
也同样存在着一个现代新行业发展初期会有的“困
惑”,保安服务组织在队伍管理,经营业务、人员
培训、保安服装标志等方面的混乱状况较为普遍,
有些地方不断发生保安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违
法犯罪案件。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保安服
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保安事业的健康发展。1994年
6月,中国保安协会成立并召开全国代表大
会。这是我国保安行业全国行业管理与协调
组织,是政府主管部门和保安服务公司的中介组
织。2000年3月,公安部出台《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
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规范保安服务
业的发展
如有意从事该行业的话条件具备可以帮忙审批,另也有现成资源可以配合过户转让
资源情况:
所属行业:保安公司
许可备案:有
注册资金:1000万
业务情况:无业务
人员情况: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