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把刷子马燕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4.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5.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6.业务发展报告;
7.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8.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9.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10.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1.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2.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
13.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