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境外投资备案-申请细节
境外投资备案 刘生
新京报讯(记者任娇)据商务部官网25日消息,商务部、央行、国资委等7部委日前印发了《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提出将对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的对外投资、敏感地区、敏感行业的对外投资、出现重大经营亏损的对外投资等进行重点督查。
需要向商务部阐明并购企业该国的投资环境,是否有投资可行性,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投资公司是否在工商税务法律方面进行分析阐述等。?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好处?
1、开拓境外市场,获得当地政策或税务优惠,加快资本积累速度?
2、方便与境外客户的业务转账,减少转账手续和成本?
3、提高国内企业形象,增加企业附加价值
4、统筹境内外企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资料?
1、境内投资的主体信息。
2、境内投资主体(深圳公司)较近一个月财务报表?
3、中方投资的构成自有资金金额
4、中方投资的构成贷款资金金额,需要贷款合同一份
5、向个人贷款需提供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较近一个月银行水单??
一、境外投资需要注意什么??
1.依据家严格控制非理性对外投资的管趋势,以下几种情形申请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比较有难度?
a.投资到敏感家和地区,如和未建交的家,或战乱家。?
b.投资敏感行业,如制造,跨境水资源开发、 新闻传媒等。
?c.敏感行业目录里的行业,包括 房地产、酒店、影城、业、体育俱乐部以及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2.实际操作表明,以下情形也都比较难以备案成功?
a.小子大,如内投资主体市值几千万,要求 对外投资上亿。?
b.快设快出,如新设立企业申请境外投资。
c.有限合伙企业,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境外投资平台。
公司经常有把钱打到外的需要,这就必须办理境外投资备案了。现在随着外汇的流出,相关部门也是越来越严格。包括商务部、人民银行等都会对此项投资进行核实。??
5月17日今日上午商务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发布近期商务领域重点工作情况。数据显示,2018年1-4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44个国家和地区的2459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355.8亿美元,同比增长34.9%,连续六个月保持增长。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448.3亿美元,同比增长13.9%;新签合同额613.9亿美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12.8万人,4月末在外各类劳动人员98.3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6.5万人。我司专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详询商务顾问刘生直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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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国有金融机构经营管理者来说,“做大机构、做大规模”是其普遍的业绩冲动,一是这种显性业绩容易为上级所关注;二是机构做大对经营管理者来说能带来更大的权力支配范围和支配对象、更多的支配资源、更受人尊重、有更高的社会地位、更多的个人社会关系网络、更好的在职消费和福利待遇(因为可支配的资源更多)等在职效用;三是做大给机构和经营管理者带来更大的安全感、保障感,因为“TooBig toFail”,“由于太大以至于不能倒闭”,甚至是“越大越烂越好”,因为规模越大,烂账越多,国家就越不敢随便予以关闭、撤并而要施以援手,这正是各家国有金融机构都有抑制不住的不断把本机构“做大做强”冲动的内在原因,也是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内的一些国有金融机构领导敢于动辄提供几十亿、几百亿贷款给一些明显没有什么良好经济效益项目的重要原因。
3.政策性与决策、经营管理能力问题的混淆
政策性金融机构经营管理者肩负替政府管好资金、用好资金的责任,对国家给予的资金管理、运用得如何,是考核其业绩的重要内容。但政策性金融机构业务的政策性、政府参与性,往往使因政策性业务而导致的损失与经营管理者个人业务决策失误、经营管理能力不够而导致的损失之间很难区分,经营管理者可以以政策性损失为由掩盖决策与经营管理能力方面的问题,甚至借以掩盖损公肥私等个人道德风险问题。
4.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
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比市场价格条件优惠的贷款、担保、保险等金融支持,为寻租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可能,在监管不力、有关人员职业操守、职业道德失范的情况下,机构内部人员可以利用这些优惠条件,向企业索取租金。也有内部人员与企业串通、勾结进行骗取、滥用国有资产等道德风险行为发生的可能。
(三)海外投资金融风险的防范
对于一般商业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专家、学者们给出的药方(殷孟波,李燕波,2001;田玲,2004;等等)主要有:
1.回避
即高风险的业务领域就不去涉及,主动放弃对某些业务领域、某些企业、某些项目的支持和参与。商业金融机构出于对利润Zui大化的追求,普遍有“风险厌恶”偏好,回避高风险项目和业务是其本能反应。
2.分散
即所谓“不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通过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多样化、合理搭配来形成资产的Zui优化组合,以抵补和消化风险。
3.转移
在风险发生之前,通过合法手段把风险资产转给他人,如风险资产出售、投保、运用金融衍生工具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