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

2020-04-08 16:14 123.122.82.53 2次
发布企业
北京华思联认证中心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7
主体名称:
北京华思联认证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57526115339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宠物粮 饲料 饲料添加剂 进口饲料
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55号北京中欧宾馆408室(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86-01065912606
手机
13911225593
联系人
华思联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

类别

种       类

风险级别

进口检验检疫监管方式

出口检验检疫监管方式

饵料用活动物

I级

进口前须申请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口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疫;对进口后的隔离、加工场所实施检疫监督。

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的要求

饲料用(含饵料用)冰鲜冷冻动物产品

进口前须申请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口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疫;对进口后的加工场所实施检疫监督。

饲料用(含饵料用)水产品

III级

进口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疫。

加工动物蛋白及油脂

II级

进口前须申请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要求执行);进口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疫。

宠物食品和咬胶

生的宠物食品

进口前须申请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口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疫,对进口后的加工场所实施检疫监督。

其他

饲料粮谷类

I级

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的要求

饲料用草籽

饲草类

II级

加工植物蛋白、

糠麸饼粕渣类

来自TCK疫区的麦麸

其他

青贮料

III级

进口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疫。

植物粉类

配合饲料

饲料添加剂、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含动物源性成份

不含动物源性成分但含植物源性成份

按所含的植物源性成份分级

参照对应植物源性成份的监管方式。

其他

Ⅳ级

进口时实施检疫。

 


所属分类:中国农业网 / 动物性饲料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