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程序
1、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分局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领取公名称核准通知书;
2、起草公司章程,并由各股东签字(章)确认。公司章程需明确规定各股东的投资金额、所占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现金或实物资产,无形资产);
3、凭工商管理部门的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
4、各股东全部以现金出资的,应根据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分别将投资款缴存公司临时帐户,缴存投资款可采用银行转帐或直接缴存现金两种方式。需注意的是,股东在缴存投资款时,在银行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单的“款项用途”栏应填写“XX(股东名称)投资款”;
我这里有家北京、河北、河南、山西..的合伙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的事务所在上海、深圳、北京..等注册地,联系会计师
事务所
我们是一家长期从事审计、代理记账、企业并购、和人员招聘的
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