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会转让价格 公益基金会注册要求
北京公益慈善基金会办理时间
办理公募慈善基金会条件
公益慈善基金会定义:
基金会(慈善基金会,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
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
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一、基金会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4、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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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是以非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归属与民政局审批,需要各行业上级主管单位
批准才能成立。上级主管单位的批文看似简单、能拿到手的基本很少。
二、建立基金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
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
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