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流程讲解
清算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1、成立清算组。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登记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注销公司社保账号。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注销公司的、地税。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4、: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注销材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务院确定的重要的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2]
内资注销
内资企业即注册资金来源于大陆的企业,故内资注销流程适用于实践大多数需注销公司,其步骤与所需材料如下:
一、登报
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所需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告的内容
二、注销社保
所需材料:
《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
近一次缴纳社保单据
营业执照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委托书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当地社保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三、注销、地税
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税,再注销地税。所需材料:
《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审批表》
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公司清算报告
未缴销的发票
发票领购本
《社保注销通知单》
当地税务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 [3]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2张)
四、到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清算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正副本)
税务注销通知单
公司原始档案
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刊登公告的报纸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当地要求的其他材料
通过后领取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注:注:很多报告需要填写日期的地方好先不填,等正式办理时的“后关头”再填,以免日期有误导致全部重填。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合伙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需要将印章交予工商部门。
五、注销银行账户
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所需材料:
《税务注销通知单》
《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公司印章
银行开户许可证
销户申请书
剩余的支票
印鉴卡
六、注销印章
后,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所需材料:
《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刻章登记卡原件
公章、财务章及其它有在公安局备案的章。
印章注: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合伙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需要将印章交予工商部门,而公司制企业注销印章是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可以自己保留或自行销毁。
外资注销
编辑外资公司注销的流程与内资公司大同小异,每个环节要求资料更多,审核更严格,所需时间更长,例如外资企业登报公示时需要登报3次。外资公司的注销相关流程大致如下:1、股东会、董事会形成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的,出具批复文件,政府机关批复日为清算开始日;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日内,在省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公告。次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日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并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地税税务申报;7、清算委员会于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财产分配表》以及《清算事项说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上述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税务(、地税)注销。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9、注销银行存款账户;10、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办理工商注销手续;11、《注销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
吊销转注销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是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两种方式,两者均导致企业法人资格的消亡,但其法律后果却大不相同。注销登记以企业申请为前提,是企业的主动行为,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途径,它既是出资人、股东的合法权利,又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吊销营业执照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做出的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企业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其民事主体资格、经营资格随之消亡,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 [2] 被吊销的营业执照必须转为注销,才能没有后顾之忧。吊销转注销操作步骤如下:步:公司清算组备案;第二步:报纸注销公告;第三步:税注销;第四步:地税注销;第五步:注销登记;第六步:银行账户、印章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