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蓄电池组的充放电回路中必须装有过流保护断路器或熔断器,此保护装置离电池越近越好,有些熔断器甚至可以串接在蓄电池组内,这样当蓄电池组的输出线绝缘损坏或输出短路时,蓄电池组的输出电压可被迅速切断。
蓄电池组过流保护断路器应选择专用的直流断路器,如ABB的S280UC-Z、S500UC-B系列,SIEMENS(西门子)的5SX5-B系列,MOELLER(穆勒)的L7-DC系列等微型断路器。普通交流断路器(包括塑壳断路器MCCB及微型断路器MCB)在额定工作电压相同的情况下,在直流回路中分断电流的能力(灭弧效果)要弱于交流回路,因为直流回路中产生的电弧是持续的,而交流电流在过零点的那一瞬间,电弧会熄灭,交流断路器在直流回路中要达到其标称的额定分断能力,它所适用的额定工作电压就要下降,如CLIPSAL(奇胜)的E4CB系列B类2A~63A微型断路器,其单极在额定工作电压为交流230V时,额定分断能力为6000A,而在直流回路中,要保持6000A的分断能力不变,其单极额定工作电压只有48VDC。也可以采用多极的交流断路器极连的办法来保持标称分断能力,提高直流额定工作电压。
掌握这些UPS电源外接电池需要注意的事项,我们在进行整个供电系统设计时,就可以更好设计出一个优质的设计体系,为我们的关键负载提供更可靠的电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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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照明系统的线路敷设以及需注意事项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是现代公共场合以及高层建筑需要配置的,在紧急状况之下,就可以启用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提供照明,方便人们逃生以及的救援工作。目前,高层建筑的疏散照明系统过去一直采用消防双电源自投箱供电,而灯具采用内附蓄电池的应急灯,这应急照明系统的主要特点是:布点多、分散、维护困难,且没有监测措施。电池性能下降或损坏后,如不及时更换,火灾发生时,往往起不到应急作用。
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一问题,一种采用集中供电的应急照明电源取代分散应急灯方案便应运而生。这种方案的特点是:取消分散在应急灯内的蓄电池,在EPS箱内集中安装蓄电池组,方便了维护管理,改善了分散应急灯系统因维护困难而使应急电源可靠性下降的局面。
有利也有弊,采用集中供电方案在解决分散应急灯系统维护困难,还失去了应急照明在末端(灯具内)自投的可靠性。就是说,由UPS电源箱配出的分支回路至灯具为单回线路,而灯具内再无可投切的应急电源。应急照明分支配电回路的选择和敷设方式就显的格外重要。
线路敷设按照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24.8.5条的规定:应急照明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并宜敷设在非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cm。该条中“宜敷设”是针对分散应急灯而言,如果现在仍将这条规定应用到集中应急电源系统中就不合适了。采用“应敷设”更为合理。因为,如果将EPS应急电源箱配出的分支回路穿钢管保护,在吊顶内敷设,钢管应涂防火涂料。由于防火涂料具有日久(2年~3年)失效性,火灾时,很难维护20min~30min的疏散照明要求。疏散照明采用EPS集中应急电源供电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分支线路应采用阻燃导线穿钢管保护,暗敷设在非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少于3cm当应急灯在吊顶下安装时,楼板上的接线盒至灯具的连接,应穿阻燃可绕金属电线管保护满足。通过这些综合的线路敷设,可以使整个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表现更加出色,更好的保障人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