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 具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
2. 应当具有与其经营、贮存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并符合下列要求:
(1) 食品经营场所应当与暴露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等有毒、有害场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至少25米距离;
(2) 食品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应当分开或能够以一定的隔开物相分离;
(3) 食品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4) 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立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销售区域或专柜,杜绝交叉污染。
3.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其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经常更换衣服;盥洗则需要经常清理,清洗;采光保持;保持照明消毒;要做到经常通风;注意灭菌和避免高温来保护食物以防腐;经常打扫清理可以防尘;及时清理垃圾保持无异味用来防蝇;及时处理清理垃圾不让害虫有可乘之机用来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并符合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