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托管业务
一、业务定义
网络托管业务属于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是指受用户委托,代管用户自有或租用的国内的网络、网络元素或设备,包括为用户提供设备的放置、网络的管理、运行和维护等服务,以及为用户提供互联互通和其它网络应用的管理和维护服务。
二、相关准入要求
1、网络托管业务经营者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应提供充分的证明公司信誉的材料,证明公司经营能力。
2、从事网络托管业务经营的,对网络维护管理人员有较高要求,经营者应提供企业相关人员情况以及其获得职业资格认证情况。
3、《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除经营许可证中有特别规定外,电信业务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年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经营者应当根据自身的业务开展能力来申请业务覆盖范围,原则上业务经营者初次申请许可业务覆盖范围不能为全国。经营者提供服务后,有扩大业务覆盖范围需求时,可申请变更许可证的业务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