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办理详细要求!对无人机飞行高度、型号有要求吗?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及民航局配套管理文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以下简称“运营合格证”)是无人机开展商业运营的法定资质。以下为办理的详细要求,明确飞行高度、无人机型号的核心规定。
1.主体性质:需为中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外资企业需额外提交股东合规声明文件。
2.资本要求:部分地区明确注册资本≥100万元(需实缴验资),具体以当地民航管理部门要求为准。
1.操控人员:至少配备1名持有CAAC认证的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如AOPA/UTC/ALPA等),需提供执照复印件及劳动合同。
2.安全管理:需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其培训证书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3.特殊要求:操控小型(空机重量>4kg)、中型、大型无人机的人员,需额外满足无影响操控的疾病病史、近5年内无故意犯罪刑事处罚记录等条件。
1.实名登记:所有运营用无人机需完成实名登记,机身需清晰标注唯一产品识别码(序列号),提供机身整体照片、序列号照片及购买/租赁合同。
2.技术检测:7公斤以上机型需提供第三方技术检测报告;中型、大型无人机需额外取得民航局适航许可。
3.保险配置:需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保额≥50万元/机,提供保单复印件。
4.需制定包含12项核心要素的《安全运营手册》,重点涵盖飞行操作规范、电池管理、数据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如电池热失控处置)等内容。
5.需提交运行风险评估报告,特定类、审定类运营需由民航局认可机构出具评估文件。

通用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声明;
2.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书及劳动合同;
3.无人机实名登记证明、购买/租赁合同、机身照片及序列号照片;
4.《安全运营手册》、运行风险评估报告;
5.地面第三人责任险保单;
6.委托授权书(委托办理时提供)。
| 成立日期 | 2020年03月25日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晓静 | ||
| 注册资本 | 100 | ||
| 主营产品 | 第一类/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等。 | ||
| 经营范围 |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云计算中心(限PUE值在1.4以下);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家用电器、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是一家专注于增值电信、SP运营、互联网经营等领域企业,总部及运营中心设立于首都北京,并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公司技术和实力雄厚,超十万业务成功案例,行业口碑广受各界认可,主要能办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代办。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才为本、诚信立业的经营原则,荟萃业界精英,以优质的服务态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