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 企业互联网合规指南 ICP/EDI许可证申请要求、使用业务及无证经营后果全解析
ICP许可证与EDI许可证均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范畴,由省级通信管理局(内资主体)或工信部(外资主体)审批颁发,有效期均为5年,但两者的业务定位存在本质差异,企业需根据自身业务模式精准匹配:
1.ICP许可证聚焦“经营性信息服务”,核心是企业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有偿信息内容或信息服务,强调“信息传递与变现”;
2.EDI许可证聚焦“平台型交易与数据处理服务”,核心是企业搭建互联网平台,为供需双方或第三方提供在线交易撮合、数据流转处理等服务,强调“平台载体与三方参与”。
若企业业务覆盖两类场景,需分别申请对应许可证,不可相互替代。
2025年监管部门对增值电信业务资质申请的审核更趋精细化,重点强化了人员配置、技术合规及股权结构的核查要求。以下为两类许可证的共性要求与差异化申请条件:
1.企业资质:需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或“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等对应类目,无虚假注册或经营异常记录。
2.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认缴制即可)。
3.人员配置:至少配备3名全职员工,需提供近1个月(部分省份如要求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4.技术与场地:拥有固定办公场地(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服务器必须位于中国大陆境内,需提供与IDC服务商签订的托管协议及服务商IDC资质证明;网站或平台已完成ICP备案,且备案主体与申请企业名称一致。
5.合规信用: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近3年内无电信违规记录,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1.股权限制:纯内资企业可直接申请;外资持股比例≤30%需单独提交审批材料,非试点地区外资持股超30%暂不受理。
2.业务方案:需提交详细的业务发展计划书,明确盈利模式(如广告、会员付费、内容订阅等),配备完善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用户隐私保护方案》及内容审核机制。
3.特殊前置:若业务涉及新闻采编、网络出版、在线教育、医疗健康等领域,需先取得对应行业前置审批文件,再申请ICP许可证。
1.股权限制:允许外资控股。
2.场景核查:需明确平台存在三方角色(平台方、入驻方、用户),且核心功能围绕在线交易或数据处理,纯自营电商无需申请。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身份证扫描件(股东为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穿透至自然人股东);
3.公司章程(加盖工商查询章的Zui新版本)及股权结构图。
1.3名员工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及近1个月社保缴纳记录(PDF带验证码);
2.域名证书(剩余有效期≥6个月,持有人为企业全称)及ICP备案号截图;
3.服务器托管协议(含IDC许可证号)及网站/平台首页、核心功能页面截图。
1.《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法人签字盖章);
2.ICP申请需额外提供业务发展计划书及内容审核制度;
3.EDI申请需额外提供数据本地化存储承诺书(外资必备)及交易安全保障方案。
| 成立日期 | 2020年03月25日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晓静 | ||
| 注册资本 | 100 | ||
| 主营产品 | 第一类/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等。 | ||
| 经营范围 |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云计算中心(限PUE值在1.4以下);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家用电器、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是一家专注于增值电信、SP运营、互联网经营等领域企业,总部及运营中心设立于首都北京,并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公司技术和实力雄厚,超十万业务成功案例,行业口碑广受各界认可,主要能办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代办。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才为本、诚信立业的经营原则,荟萃业界精英,以优质的服务态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