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的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迎来黄金发展期。无论是从事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回收,还是涉足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等更细分的领域,依法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是您合法开展业务的第一步,也是企业规范经营、提升信誉的基石。
备案流程涉及商务、发改、环保等多个环节,政策细节繁多,材料准备要求严谨。许多经营者因不熟悉流程,在各部门之间反复奔波,耗费大量时间精力,甚至因材料不符而备案失败。
如果您希望高效、省心、一次性地完成备案,我们的专业代办服务是您的之选。
备案并非高不可攀,但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我们可协助您逐一核实与准备:
合规的企业主体:
必须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个体工商户依据地方政策可能无法备案。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再生资源回收”、“废旧物资回收”或类似内容。
固定的经营场所:
拥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提供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场地需符合城市管理、环保及安全生产的要求。若涉及储存,场地需具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三防(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措施。
健全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回收物品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回收物品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员工岗位操作规程
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从业人员要求: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需了解再生资源回收相关法律法规。
官方流程通常包括:
前期准备: 准备营业执照、场地证明、规章制度等全套材料。
网上系统注册: 登录所在地的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进行企业注册。
在线填报信息: 在“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模块中,准确填报企业信息、经营品种、场地情况等。
提交纸质材料: 将系统要求打印的备案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企业注册所在地的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
完成备案: 主管部门对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备案。部分地区会出具备案证明。
看似简单,实则难点重重:
政策把握不准: 不同区域(如市内不同区)对场地、消防的具体执行标准可能存在细微差异。
材料编制不规范: 自行编写的规章制度往往流于形式,无法通过审核。
系统操作不熟: 商务部系统填报项目繁多,容易填错或遗漏。
多部门协调: 备案主管是商务部门,但前期需要确保场地满足环保、消防的隐性要求,自行判断困难。

我们精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政策法规和备案流程,能为您提供“一站式”无忧代办服务。
优势一:精准的政策解读与方案规划
我们根据您的具体经营品类和场地情况,提供精准的备案前指导,确保您的经营模式完全符合政策要求。
优势二:专业的备案材料编撰与审核
我们的专家团队将为您量身定制全套《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制度》及其他申请文件,确保内容专业、规范,一次性通过审核。
优势三:高效的全程线上/线下代办
从商务部系统注册、信息填报,到向主管部门递交纸质材料、跟进审批进度,所有流程由我们全权代办,您无需亲自奔波。
优势四:跨部门要求的预先研判
我们能提前为您研判场地在环保、消防方面的潜在要求,提供优化建议,避免您因场地不达标而造成的投资损失和时间浪费。
咨询签约: 了解您的企业基本情况,签订代办服务协议。
材料准备: 指导您提供基础证件,我们负责编撰所有核心备案文件。
系统填报与提交: 我们完成商务部系统的在线操作,并代为提交纸质材料。
进度跟踪与沟通: 全程跟踪备案进度,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完成备案: 备案成功后,将备案结果(如备案回执或证明)交付给您。
Q:完成备案需要多长时间?
A:在您材料提供齐全的前提下,我们通常能在5-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代办流程,效率远高于自行办理。
Q:代办费用是多少?包含哪些服务?
A:我们提供透明的打包价,费用包含前期咨询、方案规划、材料编撰、系统填报、全程跑腿及沟通协调所有环节。绝无隐形收费。
Q:备案后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A:备案成功后,需依法规范经营,做好回收台账记录,并接受主管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我们可提供后续的合规咨询服务。
Q:如果我的经营范围涉及废旧电池、废机油等,可以办理吗?
A:这些属于危险废物,需办理更为严格的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而非普通的再生资源回收备案。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前期咨询和路径规划。
立即行动,抢占循环经济新风口!
合规是企业长久发展的生命线。选择我们,就是选择专业、高效与安心。
欢迎随时联系我们,获取免费的备案条件预评估与办理方案!
| 成立日期 | 2013年04月11日 | ||
| 法定代表人 | 靳帅 |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
| 主营产品 | 人力资源许可,投资公司注册,无区域公司转让 | ||
| 经营范围 | 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商标代理;版权贸易;版权经纪;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汽车租赁;代理记账;专利代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专利代理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商标代理;版权贸易;版权经纪;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汽车租赁;代理记账;专利代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