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事巡检、巡查业务需申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且开展此类业务必须拥有至少一台符合标准的无人机。以下是具体分析: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使用除微型(重量小于0.25千克)以外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活动(如巡检、巡查)的单位,必须申请并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这一规定明确了运营合格证的法定性和必要性,未持证运营将面临5万至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将被吊销资质并追究刑事责任。

设备要求:
巡检、巡查业务通常需要使用中型或大型无人机,这些无人机具备更长的续航时间、更高的飞行稳定性和更强的载荷能力,能够满足复杂环境下的巡检需求。
无人机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具备适航证明或技术参数说明。
实名登记与使用:
所有用于运营的无人机必须在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系统)”进行实名登记,并获取唯一的实名登记编码。
无人机机身需粘贴实名登记编码,以便监管部门进行识别和管理。
业务开展必要性:
巡检、巡查业务的核心是利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查和数据采集,没有无人机将无法开展此类业务。
例如,在电力巡检中,无人机可以快速发现线路故障和隐患;在矿区巡检中,无人机可以实时监控采矿、选矿等生产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 成立日期 | 2020年03月25日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晓静 | ||
| 注册资本 | 100 | ||
| 主营产品 | 第一类/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等。 | ||
| 经营范围 |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云计算中心(限PUE值在1.4以下);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家用电器、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是一家专注于增值电信、SP运营、互联网经营等领域企业,总部及运营中心设立于首都北京,并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公司技术和实力雄厚,超十万业务成功案例,行业口碑广受各界认可,主要能办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代办。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才为本、诚信立业的经营原则,荟萃业界精英,以优质的服务态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