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北京这座商业与创新资源高度汇聚的城市,拥有一家“研究院”无疑是提升企业形象、彰显专业实力的金字招牌。由于政策收紧,新注册研究院的难度极大,研究院执照转让成为了许多企业家和投资者快速获取这一稀缺资源的途径。
但研究院转让并非简单的物品交接,它涉及复杂的工商、税务、法律流程,一步出错可能导致交易失败甚至承担法律责任。选择一家专业可靠的代理机构,实现“包变更” 式的无忧转让,至关重要。
研究院转让,本质上是公司股权的变更。其核心流程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1. 前期尽职调查(Zui关键的一步)
这是保障收购方利益的首要环节。我们专业团队会为您核查:
工商信息:确认研究院营业执照真实有效,无异常经营记录。
税务状况:核查是否存在欠税、漏税或税务处罚。
银行账户:检查对公账户是否正常,有无未结清贷款。
法律风险:排查是否存在未结诉讼、债务纠纷或知识产权争议。
资质与牌照:确认研究院名下的各类特许经营资质、知识产权(如商标、专利)是否清晰可转让。
2. 股权变更协议签署
在尽职调查无误后,双方将在我们的法律顾问指导下,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价格、付款方式、债权债务划分、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确保交易公平合法。
3. 工商变更登记
这是“执照转让”的官方核心环节,主要包括:
网上申报:通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提交法人、股东、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变更信息。
材料准备与递交:准备《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新老股东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新章程、任职文件等全套材料,并现场递交至工商部门。
领取新执照:审核通过后,领取记载有新股东和法人信息的营业执照。
4. 税务、银行及社保变更
执照变更后,后续事宜同样繁琐:
税务变更:向税务机关备案股权变更信息,更新税务系统资料。
银行账户变更:携带新执照、公章等,前往开户行变更企业信息及印鉴。
社保公积金变更:如有在职员工,需及时办理社保和公积金账户的法人信息变更。

面对如此复杂冗长的流程,个人办理往往耗时耗力,且风险难控。选择我们,意味着您将获得以下价值:
价值一:全流程“包变更”,真正省心无忧
从Zui初的尽职调查到Zui后的银行变更,我们提供一站式全包服务。您无需奔波于各个,无需研究晦涩的政策条文。我们拥有专业的流程团队,像管家一样为您打理一切,您只需提供基础资料,坐等接收“干净”的新研究院。
价值二:专业风控,规避潜在陷阱
我们深知转让过程中的“雷区”。凭借丰富的经验,我们能精准识别原研究院可能存在的隐形债务、历史税务问题、法律纠纷等,并在交易前为您彻底扫清,确保您收购的是一个“干净、安全”的执照,避免日后陷入无尽麻烦。
价值三:高效沟通,加速办理进程
我们与北京市各区工商、税务等部门保持着长期良好的沟通关系,熟悉各区域的办理偏好和审核要点。这能有效避免材料被反复退回,大幅缩短办理周期,让您比竞争对手更快一步完成布局。
价值四:后续支持,助力平稳过渡
变更完成并非服务的终点。我们提供免费的后续咨询服务,协助您处理接手初期的财务、税务衔接问题,确保您的研究院能够平稳、快速地投入运营。
透明收费:无任何隐形费用,签订合同前明确所有服务款项。
协议保障:签订正式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责,保障客户权益。
进度可视:全程实时反馈办理进度,让您随时掌握动态。
成功交付:以成功完成所有法定变更为Zui终目标。
北京研究院执照的转让,是一次机遇与风险并存的商业决策。将其交给专业人士,不仅是购买一项服务,更是为您的投资购买一份“安全保险”。我们凭借深厚的行业积累和专业的服务团队,承诺为您提供安全、高效、省心的“包变更”服务,让您轻松拥有心仪的北京研究院,专注事业,赢在起点。
立即咨询我们,获取专属转让方案与报价!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 成立日期 | 2013年04月11日 | ||
| 法定代表人 | 靳帅 |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
| 主营产品 | 人力资源许可,投资公司注册,无区域公司转让 | ||
| 经营范围 | 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商标代理;版权贸易;版权经纪;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汽车租赁;代理记账;专利代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专利代理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商标代理;版权贸易;版权经纪;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汽车租赁;代理记账;专利代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