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线上销售自己的书籍需要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凡是通过互联网零售或批发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的单位或个人,均需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办理该证件而擅自开展出版物销售活动,可能面临下线、关闭店铺、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等处罚。
北京通州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基础申请材料:
申请表:填写《出版物零售企业设立申请登记表》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需加盖企业公章(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字)。
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出版物零售”或“出版物批发”业务,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A4纸同一页),需在有效期内。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企业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营场所材料:
产权证明: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若为租赁场地,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一般需不少于1年(剩余租期6个月以上)。
场所布局图:包括经营场所平面图(标明办公区域、销售区域)和交通方位图(可在电子地图上截图,标明申请单位所处位置)。
人员与管理制度材料:
人员资质:若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提供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企业需配备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人员数量应不少于5人,其中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
管理制度:提供安全消防管理制度文件,内容需包括安全措施、消防器材配置、专人负责等。
其他材料:
企业章程(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需从工商局调档获取。
信息管理系统证明(仅批发类申请需提供):如使用管家婆、中华图书人、用友等图书批发管理软件,需提供软件发票作为证明。
北京通州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主体资格:
企业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经营场所:
经营场所应具有固定性、合法性和安全性,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
经营场所不能为住宅用途,通常需为纯办公环境,且需具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施。
经营场所面积需满足要求:零售业务无明确面积限制,但需符合实际经营需要;批发业务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人员资质: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批发业务要求)。
企业应配备专业的销售人员,具备一定的出版物知识和销售技能。
合规经营:
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它严重违法记录。
熟悉《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业务范围、审批程序及法律责任。

审批流程与时限:
审批一般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需密切关注审批进度,及时按要求补充或修改材料。
后续监管:
获得许可证后,需遵守后续监管要求,如定期报送经营情况报告、每年3月前接受年度核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