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事广播、传媒相关工作 在北京如何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有几名广播人员?申请流程、周期一文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1. 主体资格 必须是中国大陆注册的企业(公司或事业单位),股东不得含有外资(中外合作需单独审批)。 个人、工作室、外资企业无法申请。
2. 注册资本 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部分地区可能放宽)。
3. 专业人员 至少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如编导、摄像、制片等)的专职人员,需提供学历证明或从业证明。
4. 经营场所与设备 有固定的办公场地(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具备基本的节目制作设备(如摄像机、剪辑设备等)。
5. 无违法违规记录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广电相关违规记录。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办材料:
申请表:填写完整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营业执照: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章程: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专业人员证明:提供3名以上专业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及简历。
办公场所证明:提交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无违法违规声明: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需出具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

办理流程概述:
1、网上申报:
登录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进入行政许可事项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请。
2、提交书面材料:
经网上预审通过后,向朝阳区广播电视局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3、审核批准:
符合要求的单位将获得审批通过,并在网上公示。
4、领取许可证:
领取加盖公章的正式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注意事项:
1. 经营范围:确保企业营业执照中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相关内容。
2. 股东构成:注意机构内不得有外资股东,以满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行业的特殊规定。
3. 人员配备:企业需配备至少三名管理人员和三名专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
4. 经营场所: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地址,以便审批部门进行上门核查。
5. 申请材料:认真准备申请材料,确保资料齐全、准确,避免因资料问题导致办理延误。

| 成立日期 | 2020年03月25日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晓静 | ||
| 注册资本 | 100 | ||
| 主营产品 | 第一类/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等。 | ||
| 经营范围 |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云计算中心(限PUE值在1.4以下);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家用电器、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是一家专注于增值电信、SP运营、互联网经营等领域企业,总部及运营中心设立于首都北京,并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公司技术和实力雄厚,超十万业务成功案例,行业口碑广受各界认可,主要能办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代办。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才为本、诚信立业的经营原则,荟萃业界精英,以优质的服务态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