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东北是不是不办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就不能做无人机吊运业务?一文解答证书可从事业务+办证需要材料
在东北地区,如果您计划进行无人机吊运业务,必须办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根据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条例》,所有单位使用非微型无人机进行经营性活动都需要取得运营合格证。具体到吊运业务,如果起飞全重超过25公斤,属于中型无人机范畴,操作人员需要持有相应的中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并且企业必须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这意味着在东北乃至全国范围内,从事无人机吊运业务必须符合这些法规要求,否则将面临罚款等法律风险。合法经营无人机吊运业务,办理相关的运营合格证是必要的。
申请材料:1.无人机型号:生产厂家、型号、类别、Zui大起飞重量、Zui大飞行真高、翼展长度、是否分布式操作2.运营信息:是否植保无人机、是否涉及经营活动、是否国际和地区运行、是否适飞空域飞行、是否载运危险品运行、是否载人飞行、是否标准场景、运行种类、运行场景、运行场景描述3.批准许可证持有人开展以下经营活动类型:载客类、载人类、载货类、培训类、其他类4.风险评估信息:GRC、ARC、sail值5.运行风险:低风险特定类、中风险特定类、高风险特定类、审定类、开放类6.运营合格证申请相关附件材料6.1 符合局方所要求内容的手册6.2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设备设施的购买合同、租赁合同或者协议文件的副本、无人机照片、序列号、保险证明6.3 与管理人员、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签署的劳动合同6.4 说明计划运行的性质和范围的文件6.5 符合局方要求的保证持续具备按照制度、规程、手册,实施安全运营能力的运行风险评估报告及测试验证文件6.6 申请人符合本规则所有适用条款的符合性声明6.7其他材料7.经营活动材料7.1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7.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7.3 拟申请的经营种类及相关说明材料7.4 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声明

申请流程:材料清单与在线办理【核心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含无人机运营); 无人机实名登记证明(需在民航局系统完成登记); 驾驶员执照(超视距驾驶员需额外提供56小时进阶培训证明); 3.审核周期民航管理局需在20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颁发电子证书,企业需打印并公示于经营场所。
设备与人员:适航标准与专业认证设备要求:至少拥有一架实名登记的无人机,并提供购买/租赁合同。无人机需符合适航标准,如植保无人机需满足《GB/T 43071-2023植保无人飞机》技术要求,配备避障传感器、5G通信模块及定位追踪设备。人员资质:操作人员需通过民航局认证的培训机构考核,超视距驾驶员需完成理论考试与实操评估。企业需建立人员档案,定期更新培训记录。
运营规范:安全制度与应急预案安全手册:制定涵盖飞行前检查、作业流程、应急迫降等内容的操作规范,明确禁飞区、限高区及气象限制条件。实时监控:通过UOM系统报备飞行计划,确保全程可追踪。作业前需检查电池状态、通信设备,禁止在强风(≥6级)、雨雪天气或夜间超视距作业。应急预案:针对无人机失控、通信中断等场景,制定包括人员疏散、设备回收等措施的预案,并定期演练。

| 成立日期 | 2020年03月25日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晓静 | ||
| 注册资本 | 100 | ||
| 主营产品 | 第一类/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等。 | ||
| 经营范围 |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云计算中心(限PUE值在1.4以下);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家用电器、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是一家专注于增值电信、SP运营、互联网经营等领域企业,总部及运营中心设立于首都北京,并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公司技术和实力雄厚,超十万业务成功案例,行业口碑广受各界认可,主要能办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代办。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才为本、诚信立业的经营原则,荟萃业界精英,以优质的服务态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