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资企业办理ICP证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的彩色扫描件。
股东身份证明: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的彩色扫描件;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
域名注册证书:提供域名注册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且证书的剩余有效期必须大于等于6个月。
社保证明:提供三名企业人员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部分省份要求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社保人员信息:提供上述三名企业社保人员的身份证、手机号和邮箱号。
前置审批文件:若涉及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需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审核的批准文件。
其他材料:根据省管局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如部分省份需要提供服务器相关资质。
ICP网站:准备相适应的“ICP网站”,网站内容应符合ICP许可证申请要求,具备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功能和条件。
外资企业办理ICP证的条件
注册资金要求:企业注册资金应达到或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社保缴纳要求:企业需为3名员工购买近期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
经营范围要求:企业现有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增值电信业务”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外资股权要求:若企业股权架构中涉及外资,需进行股权穿透,明确外资比例及股东背景等信息。
域名要求:企业应拥有通过域名系统注册的域名。
前置审批要求:对于特殊行业(如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申请ICP许可证时,需先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一般情况下: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不能超过 50%。也就是说,外资股权占比低于或等于 50% 的企业,可以申请 ICP 许可证。一种是外资占比,也可以申请,申请应用商店业务类别,其他类别要少于50%才可以。
特殊试点地区:自 2024 年 10 月 23 日起,北京、上海、海南、深圳四地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在获批开展试点的地区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内容分发网络(CDN)、互联网接入服务(ISP)、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以及信息服务中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网络出版、网络视听、互联网文化经营除外)、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

| 成立日期 | 2020年03月25日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晓静 | ||
| 注册资本 | 100 | ||
| 主营产品 | 第一类/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等。 | ||
| 经营范围 |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云计算中心(限PUE值在1.4以下);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家用电器、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是一家专注于增值电信、SP运营、互联网经营等领域企业,总部及运营中心设立于首都北京,并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公司技术和实力雄厚,超十万业务成功案例,行业口碑广受各界认可,主要能办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代办。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才为本、诚信立业的经营原则,荟萃业界精英,以优质的服务态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