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无人机技术在测绘、巡检、物流、农业、影视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合规运营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首要前提。在山东省,企业若想合法开展经营性无人机飞行活动,必须取得《无人机运营合格证》。此证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地区管理局(华东局)审批颁发,是衡量企业安全运营能力的关键资质。
办理过程涉及材料繁杂、标准严格、流程专业,让许多企业望而却步。选择我们进行专业代办,您只需提供基础材料,即可省心、省力、高效地获取证书,将精力专注于核心业务。
《无人机运营合格证》正式名称为《民用无人机运营合格证》,是民航局对无人机企业安全运行能力和体系的认证。企业获证后,方可从事商业性质的无人机飞行活动。它不仅是合法经营的“通行证”,更是企业专业性和安全性的“信誉背书”。
企业需满足以下硬性条件,这是我们为您提供服务的基础评估点:
主体资格:申请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无人机相关业务。
人员配置:
负责人:需指定一名无人机运营负责人,通常要求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
操作人员:至少拥有一名及以上持有民航局颁发的无人机驾驶员执照(CAAC执照)的飞手。
专业人员:根据业务类型,可能需要配备签派、维修、安保等专业人员。
航空器要求:所运营的无人机需完成实名登记,并处于适航状态。对于特定类别无人机,可能需要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手册体系(核心难点):企业必须建立一套符合民航局要求的规范化手册体系,这是审核的重点。主要包括:
《运营手册》:详细规定公司的组织架构、人员职责、运行标准、作业流程等。
《安全管理手册》:建立系统的风险识别、评估和防控体系。
《作业指导书》:针对具体业务类型(如测绘、巡检)的标准操作程序。
《应急预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处置方案。
保险:必须为无人机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保额需满足法规要求。
协议与场地:如有合作机场或起降场地,需提供相关协议;具备必要的设备设施。

我们的专业服务将复杂的流程标准化、透明化,确保每一步都精准高效。
第一阶段:前期咨询与方案制定
初步评估:我们与您沟通,了解公司基本情况、业务类型和现有资源。
条件诊断:评估您在人员、设备、手册等方面的准备情况,指出差距并提供解决方案。
签约启动:明确服务内容、费用和周期,签订代办协议。
第二阶段:材料准备与体系搭建
指导材料收集:提供清晰的清单,指导您准备营业执照、飞手执照、无人机登记证、保险单等基础文件。
量身定制手册:这是我们的核心服务。由专家为您公司量身编写全套合规的《运营手册》、《安全管理手册》等体系文件,确保一次性通过审核。
材料初审与提交: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内部审核,确保无误后,通过官方系统为您提交申请。
第三阶段:局方审查与配合
沟通跟进:我们作为您的代表,与民航局华东管理局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审查意见。
协助整改:若局方提出修改意见,我们将第一时间协助您进行解释和材料修订。
现场审定准备:如需现场审核,我们将提供预审指导,模拟局方审查流程,确保您顺利通过。
专业团队:成员熟知民航法规,具备多年行业经验和成功案例,精通审核标准。
高效省心:避免您因不熟悉流程而多次补正,大幅缩短办理周期,降低时间成本。
高通过率:凭借专业的文书编写能力和丰富的沟通经验,确保申请材料质量,Zui大化通过概率。
全程托管:从评估到取证,您只需配合提供基础信息,我们将承担主要工作和压力。
:相比企业自行组建团队摸索,我们的服务成本更低,效果更佳。
立即行动,迈向合规运营!
无人机监管政策日趋严格,合规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石。尽早取得《无人机运营合格证》,不仅能让你合法揽业,更能赢得客户信任,提升市场竞争力。
如果您对山东地区无人机运营合格证的办理有任何疑问,或希望获取一份个性化的办理方案和报价,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 成立日期 | 2013年04月11日 | ||
| 法定代表人 | 靳帅 |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
| 主营产品 | 人力资源许可,投资公司注册,无区域公司转让 | ||
| 经营范围 | 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商标代理;版权贸易;版权经纪;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汽车租赁;代理记账;专利代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专利代理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商标代理;版权贸易;版权经纪;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汽车租赁;代理记账;专利代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