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拍摄与制作电影/电视剧/纪录片 北京昌平区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周期、流程介绍
在北京市昌平区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并遵循特定的流程:
公司性质:必须是无外资的企业。
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制作或电视剧制作。
专业人员:公司需有至少3名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
办公场所:公司需有实际经营场所,且需提供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
注册资本:一般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材料准备:需提交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简历、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三个网络相关人员证件等。
材料准备:根据上述条件,准备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前往北京市昌平区的政务服务网站,按照指引提交申请,或直接向昌平区广播电视局提交材料。
材料审核:提交材料后,相关部门将对材料进行审核。
现场核验: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进行现场核验,确认办公场所的真实性。
审批结果:审核及核验无误后,将发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一般情况下:整个申请过程通常需要3-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可能根据材料的完整性和审核进度有所变化。
特别注意: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能需要额外的时间。
续期: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需在到期前一个月内申请续期,并提供广播证原件和续期申请表。
变更:如公司名称、法人、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需在营业执照变更后,及时办理广播证的变更手续,提交变更申请表和广播证原件。
线上办理:部分流程支持线上办理,但需确保所有材料准备齐全,符合要求。
咨询渠道:如有疑问,可咨询昌平区广播电视局或通过官方电话010-86098725进行咨询。
年检:每年1-3月需进行年检,确保资质的有效性。
合规经营:取得许可证后,必须在规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超出许可范围。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在北京市昌平区顺利完成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为您的电影、电视剧或纪录片的拍摄与制作提供必要的资质保障。

| 成立日期 | 2020年03月25日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晓静 | ||
| 注册资本 | 100 | ||
| 主营产品 | 第一类/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等。 | ||
| 经营范围 |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云计算中心(限PUE值在1.4以下);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家用电器、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是一家专注于增值电信、SP运营、互联网经营等领域企业,总部及运营中心设立于首都北京,并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公司技术和实力雄厚,超十万业务成功案例,行业口碑广受各界认可,主要能办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代办。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才为本、诚信立业的经营原则,荟萃业界精英,以优质的服务态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