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朝阳拍摄制作纪录片短剧微电影企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什么注意事项 详细材料与流程分享
在北京朝阳区拍摄制作纪录片、短剧或微电影的企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并准备详细的材料。以下是具体的注意事项、所需材料及申请流程:
资质要求:企业需要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经营范围应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人员资质:至少需要3名具有广播电视专业背景的人员,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联系方式和简历。
场地证明:提供经营场地的租赁协议和产权证明。
资金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无不良记录:法人或机构需前3年无犯罪记录,且机构未曾因违反广电管理规定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续期与变更: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前30天申请续期;公司名称、法人、地址等主要信息变更后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不再经营时应同步注销许可证。
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简历
3名以上广播电视专业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及简历
3名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及毕业证书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公司章程
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
法人、股东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法定代表人前3年无犯罪记录证明

准备材料:根据上述要求,收集齐全所有必要的文件。
提交申请: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或指定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可能包括执照副本、公章、企业Zui新章程等。
审核过程:材料提交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核,通常需要3-5个工作日完成。
领取许可证:审核通过后,企业可自取或选择邮寄方式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续期与变更:在许可证有效期结束前30天,准备好续期申请表和许可证原件进行续期。如果公司信息发生变更,也需及时更新许可证信息。
有效期与续期: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需提前30天办理续期。
变更与注销:公司名称、法人、地址等变更后,需在营业执照变更后及时申请许可证变更;若不再经营,应同步注销许可证。
咨询渠道:如有疑问,可咨询代理机构或直接联系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通过以上步骤,北京朝阳的企业可以顺利申请到所需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从而合法合规地进行纪录片、短剧或微电影的拍摄制作工作。

| 成立日期 | 2020年03月25日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晓静 | ||
| 注册资本 | 100 | ||
| 主营产品 | 第一类/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等。 | ||
| 经营范围 |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云计算中心(限PUE值在1.4以下);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家用电器、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是一家专注于增值电信、SP运营、互联网经营等领域企业,总部及运营中心设立于首都北京,并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公司技术和实力雄厚,超十万业务成功案例,行业口碑广受各界认可,主要能办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代办。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才为本、诚信立业的经营原则,荟萃业界精英,以优质的服务态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