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有哪些?
1、具有依法成立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依法经营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不得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人士)。
3、企业营业执照。
4、股权构成信息(不得含有外资成分)。
5、企业章程。
6、提供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简历和专业证明。
7、有无外资投资证明。
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的申请步骤:
1.企业向当地(县区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2.申请获得批准后,企业将申请材料提交新闻出版广电局;
3.新闻出版广电局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申领材料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4.企业等待审批结果;
5.若申请获得批准,则为申请机构核发许可证;若申请被拒绝,新闻出版广电局将向企业说明并退回材料。
结语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申请机构应当向当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获得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如果申请被批准,申请机构将获得许可证,否则新闻出版广电局将向企业说明并退回材料。申请机构应当提交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主要管理人员简历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