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企业的运营种类包括:
(a)运行人可以申请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运行种类的运行:
(1)留空飞行。
(2)航线飞行。
(3)其他飞行。
(b)运营合格证申请人可以向局方申请下列一项或者多
项经营种类:
(1)载客类。(2)载人类。(3)载货类。(4)培训类。(5)其他类。
需要提交的资料:
(a)运行人申请运营合格证和相应运营规范,应当按照局方规定的格式和方法提交申请书及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符合局方所要求内容的手册。
(2)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设备设施的购买合同、租赁合同或者协议文件的副本
(3)与管理人员、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签署的劳动合同。(4)说明计划运行的性质和范围的文件,以及符合局方要求的保证持续具备按照制度、规程、手册,实施安全运营能力的运行风险评估报告及测试验证文件。(5)申请人符合本规则所有适用条款的符合性声明。(b)申请从事经营活动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3)涉及外商投资的,还需提供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团队合规性声明文件。(4)拟申请的经营种类及相关说明材料。
其中,“说明计划运行的性质和范围的文件,以及符合局方要求的保证持续具备按照制度、规程、手册,实施安全运营能力的运行风险评估报告及测试验证文件”是无人机企业在申请资料准备中的难点。
低空经济是以各种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各类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代表低空经济发展的两大支柱性产业,即有人机产业与无人机产业。低空经济包括低空制造、低空飞行、低空保障以及综合服务四个方面,而低空飞行是低空经济的核心产业,牵引着整个低空经济产业。在低空空域范围内,以通用航空为主体的民事飞行活动及其他各类飞行活动能够带动上下游及相关产业发展。“综合性经济形态”体现了低空经济涉及民用、、军用等多个领域、横跨一二三产业,孕育以“低空经济+”为基础的广泛应用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