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号文外汇登记备案的办理流程如下:
前期准备
设立境外 SPV
在境外注册成立特殊目的公司,用于开展境外投融资活动。需注意,在 37号文登记之前,境内居民除支付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注册费用外,不得向 SPV 出资,不得设立 WFOE 公司。
办理 37 号文初始登记
后续事项
注册 WOFE:完成 37 号文登记后,可在境内注册外商独资企业(WOFE),作为返程投资载体。
境外融资:利用 SPV 进行境外融资活动。
变更登记:若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发生境内居民个人股东、名称、经营期限等基本信息变更,或发生境内居民个人增资、减资、股权转让或置换、合并或分立等重要事项变更,应及时在境内主要资产所在地银行办理37号文变更登记。需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及具体情况)、新的《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一式两份)、原《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及业务登记凭证复印件、境内居民个人Zui新身份证明文件、变更事项相关的真实性证明材料等。
注销登记:当特殊目的公司因破产、解散、清算、经营期满、身份变更等原因终止经营,或不再符合特殊目的公司登记要求时,应在户籍或境内主要资产所在地银行办理37号文外汇注销登记。需提交书面申请(阐述注销原因及后续资金处理计划,并附上真实性证明材料)、原《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及业务登记凭证原件。在注销前应先将境外公司注销,并将境外资金转回境内,再注销37 号文登记,以避免境外资金无法转回境内。
若存在已进行境外出资但未及时办理 37号文登记的情况,需向境内主要资产所在地外汇局申请补登记,补登记程序相对复杂,所需材料更多,审核难度也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