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负责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外地建筑企业进赣施工备案的办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不予办理。
1、企业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副本,安全生产许可副本。注意:这三者的基本信息必须完全一致;
2、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进赣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的劳动合同,证明,以及职称证书等;
4、外省进赣施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三年内无违规、拖欠行为证明;
5、在江西实际办公场及施工地点证明

进赣备案入赣登记施工流程引入了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了全程监管。施工单位在备案后,可以通过电脑实时查看备案进度,了解审核情况。相关部门也可以追踪整个施工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外,取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和检测等资质资格证书的企业,下同)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承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务的,应当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