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特别规定
全国统一备案效力
跨省、跨市经营的特许人只需在商务部完成备案,备案结果,无需在目标经营地重复备案。
但部分地方可能要求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非备案性质),需关注地方性规定。
地方性补充要求
某些地区(如上海、北京等)可能对特许经营活动有额外监管要求,例如:
要求特许人向本地商务部门提交备案信息副本;
配合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抽查或信息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
跨区域经营时,特许人需向被特许人(加盟商)披露的信息应包括:
特许人及关联企业的经营资源(商标、专利等);
跨区域经营的成熟度、风险提示;
跨区域服务能力(如物流、培训支持等)。
合同条款的合规性
特许经营合同中需明确约定跨区域经营的范围、授权权限及纠纷解决机制(如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
若涉及不同省份,建议在合同中明确适用法律(一般适用中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