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注销-企业注销清税这样办
1、登录新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功能菜单。
2.跳转至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界面,展示注销原因。3.选择注销原因后,点击【预检】。4.预检时不同满足条件对应不同的业务办理场景。
即办注销通过时(满足即办资格及即办条件,且不存在未办结事项时)。
点击【确定】后点击【《清税证明》】进行下载,系统跳转至清税证明界面,点击【下载】进行清税证明下载。即办注销不通过时。1)符合即办注销资格及条件,但存在未办结事项,且未办结事项存在非提示类事项时。弹出未结事项告知界面,展示未结事项以及对应办理链接按钮。
①直接通过办理方式链接按钮办理未办结事项。点击未结事项对应的办理方式按钮,系统跳转到未办结的业务功能,完成未结事项办理后,重新进入“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功能,完成清税流程操作。
②暂不办理,优先签署承诺书。
a.点击【签署承诺书】。
b.系统跳转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界面,点击【去认证】。
c.弹出二维码认证窗口,使用“北京税务app”进行扫码认证,点击【确定】。
d.点击【下载】下载“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点击【确定】。
e.点击【《清税证明》】可下载清税证明,点击【返回首页】可返回电子税务局首页。
2)符合即办注销资格及条件,但存在未办结事项,且未办结事项都为提示类事项时。
系统弹出未结事项告知界面,展示未结事项以及对应办理链接按钮,点击【继续办理】,再【确认】,跳转至办理成功界面,点击【《清税证明》】,点击【下载】进行清税证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