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有多种类型,以下以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为例,为你介绍其办理相关内容: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办理
申请筹建认可
准备材料:填报《筹建认可通知书》,准备zongju 176 号令要求的文件、资料。
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地地区管理局。
地区管理局初审:地区管理局在 20 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后,将全部申请报送民航局审核。
民航局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受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 20日做出筹建认可的决定,并以《筹建认可通知书》形式通知申请人。
申请经营许可证
准备材料:填报《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申请书》,并准备企业章程、相关人员的任职文件等一系列材料。
提交申请:向原受理部门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地区管理局初审:地区管理局在 20 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后,将全部申请报送民航局审核。
民航局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受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颁发《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并出具《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颁(换)发通知书》。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办理
注册与登记
无人机实名登记:企业需在指定的无人机实名登记网站注册账号,并登记所有拥有的无人机,成功登记后会生成唯一的实名登记标识号。
注册申请账户:进入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 或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 注册账户。
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表:填写完整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主体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若是个人申请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材料:无人机购买或租赁协议、无人机驾驶员资格证书、飞行计划、空域使用申请、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
提交申请
线上提交:确保申请材料及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后,在相关系统在线提交申请。
审核与发证
审核:民航地区管理局会在申请人在线成功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领证:审核通过后,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在线打印无人机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