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及续期流程如下:
一、有效期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两年。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持证机构和个人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时,始终保持合法合规的状态,促进媒体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也存在特殊情况。例如,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发布通知,将现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统一调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持证机构应关注当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通知,以了解具体有效期的调整情况。
二、续期流程
1.提交申请:
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持证机构需通过广电zongju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续期申请。
登录平台后,选择“统一用户登录”—“法人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
进入“制作经营机构”—“制作机构业务”—“一般信息变更”—“编辑信息”,修改完善机构全部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
在“换证审核/月报”—“换证申请”—“新建换证申请”中,按系统提示如实填报换证申请内容。其中,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和社会责任建设情况需详细说明,并将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和社会责任建设情况报告》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2.准备材料:
续期申请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许可证原件。
年审合格截图或业绩视频作品(如有要求)。
3.审核与换发:
持证机构应按照国务院和广电zongju关于企业信息归集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广电行政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执行各项广播电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良好、有制作经营业绩、未发现违规行为的持证机构,予以换发新证。
审核结果将在省广播电视局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通过审核的持证机构可携带原《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公司委托书(盖章)、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本人身份证)到所在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换领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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