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后香港强积金如何提取
强积金的提取通常在成员达到65岁退休年龄时进行,具体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取:
1.分期提取:分批次提取,自己可以决定提取时间、次数以及提取金 额;
2.一笔过提取:即一次性提前账户内的强积金;
3.保留在强积金计划内继续投资。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成员也可以提前提取强积金:
提早退休:成员必须年满60岁,且已经终止所有受雇或自雇工作,并作出法定声明表明无意受雇或自雇。
离开香港:成员必须作出法定声明,表明已经或将会离开香港,且无意作为居民返回香港工作或定居。需提供证明文件,显示成员已获准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居住。
完全丧失行为能力:成员因健康原因无法从事其之前的工作,并需提供注册医生或中医的医学证明。
罹患末期疾病:成员患有预计寿命不超过12个月的疾病,并需提供注册医生或中医的医学证明。
小额结余:如果成员只有一个强积金账户,且账户余额不超过5,000港币,距离Zui后一次供款日起至少12个月,并作出法定声明表示无意再受雇或自雇,则可以申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