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后哪些人需要缴纳香港强积金
大多数18至65岁的雇员和自雇人士都需要参加强积金计划,具体而言包括:
1.一般雇员:从事任何行业,获连续雇用60日或以上的雇员。
2.临时雇员:一般是指饮食业及建造业等受雇少于60日的雇员。
3. 自雇人士:生产或买卖货品,或透过提供服务以赚取收入(即是为自己工作的人)独资经营者及合伙公司的合伙人均属自雇人士。
以下几类人可以豁免缴纳:
年龄未满18岁或已超过65岁的员工;
家庭雇佣的仅做家务的劳动者;
香港的自雇小商贩;
法律规定的退休金受保障的公职人员和教师;
在香港居住时间不超过13个月并且已经有境外退休保障方案的境外人员;
国外驻港办事处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