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国内企业印尼境外投资备案常见问题答疑:
哪些投资活动需要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常见的有境内投资主体在境外新设立全资子公司、与其他企业在境外新设立合资公司、收购已设立的境外公司股权或股份、认购已设立的境外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或新发行股份,以及取得境外土地等非企业所有权性质的其他资产权益等.
办理备案的方式是什么
目前全国基本实现无纸化申请,可通过国家发改委及商务部的线上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办理,如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以及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部分省份可能还需通过其地方在线政务系统同步提交电子材料.
备案的有效期多久,能否延期
发改部门和商务部门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及《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有效期均为两年。境内投资主体在有效期内未实施项目且确需延长有效期的,应在届满前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原发改部门提出申请,延长期限一般为一年;商务部门的证书到期未实施项目,通常需重新办理,但在有效期内完成外汇登记并部分出资的,一般无需重新办理.
已备案的境外企业在境外进行再投资是否需备案
若已备案的境外企业以境外自有资金开展境外再投资,不涉及境内投资主体出资或提供担保等权益的,境内投资主体需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续后,向商务部门提交《境外中资企业再投资报告表》;如再投资金额达到3 亿美元及以上,需在出资前向国家发改委提交《大额非敏感类项目情况报告表》.
能否以非货币出资进行备案
可以,对于新设子公司或合资公司等项目,实践中可以设备、知识产权、股权等作价出资,但需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类似文件,或提供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文件.
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等是否需要办理备案
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代表处、办事处等,商务部门要求参照境外投资备案手续执行;发改部门规定,设立的代表处、办事处不直接从事经营活动,仅负责业务联络的,可参照新设企业予以受理,从事经营活动的,则按照新设企业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