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专业办理提供库房liangdacongyou

更新:2025-01-29 07:09 编号:35767704 发布IP:114.246.180.170 浏览:3次
发布企业
北京星期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销售部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19
主体名称:
北京星期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14MA7N3W9A3C
报价
人民币¥2500.00元每件
三类医疗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
二类备案代理
二类三类许可证
注册+转让
关键词
医疗器械三类资质代办,医疗器械三类资质延期,提供三类医疗地址,提供三方库房,提供三类质管人员
所在地
北京市昌平区瑞旗家园31号楼12层1213(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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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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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医疗器械?北京想要了解办理的企业看这里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

 

二、医疗器械分几类?

一共三类:

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执照上面加上销售医疗器械一类就可以正常销售;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需要办理备案;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

 

三、办公室和库房需要多大面积?

根据Zui新法规要求:

6840体外诊断试剂含冷链:办公室30平,库房40平,冷链20立方米
剩下所有产品都是:办公室30平,库房40平

 

四、办理医疗器械三类,交件需要哪些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

2. 法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身份证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明

3. 办公室房产证、租赁合同复印件;

4. 库房房产证、租赁合同复印件;(委托三方储存的,需要三方物流资质复印件、库房的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复印件、物流服务协议和质量保证协议复印件;)

 

五、验收之前需要注意的事项:

房子:

1.面积达到要求。

2.办公室设备设施齐全(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固定网络等办公设备)

3.门牌号、门牌logo

4.现场与平面图一致;

5.不能有家居用品;

6.库房要是空置状态

7.摆放地拍或者货架,温湿度计,粘鼠板,灭火器,空调等

 

北京销售6840体外诊断试剂,企业需要满足那些条件,体外诊断试剂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体外诊断试剂是指通过物理方法、化学方法或者生物方法对人体样本进行检测,用于疾病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的产品。

按照规定,从事体外诊断试剂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当是药品批发企业。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体外诊断试剂批发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应当为药品批发企业。

二是应当具备与所经营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1. 经营场所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体外诊断试剂批发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经营的体外诊断试剂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贮存条件,包括符合产品特性要求的库房、办公场所。从事体外诊断试剂批发业务的企业还应当具有与所经营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

体外诊断试剂批发企业应当配备与所经营产品相适应的冷藏设施设备,其冷藏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关于冷藏设施设备的规定。

1.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

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医疗器械经营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确定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组织开展与医疗器械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学习和培训;

3.负责建立、维护与更新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对医疗器械经营过程中各项活动进行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定期对文件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4.组织医疗器械经营过程中相关方的沟通交流,协调和解决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收集、反馈相关信息,做好记录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5.负责产品放行、产品召回等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6.组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7.建立并保持与所经营医疗器械相应的质量档案,包括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的质量记录,确保提供的产品信息可追溯。

1. 质量管理制度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体外诊断试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掌握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的相关技术规范。

(二)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设施设备,包括必要的陈列设施、储存设施、运输设施等。

(四)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文件,包括采购、收货、验收、贮存、运输、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特点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其具有能够满足医疗器械追溯要求的数据库和数据查询功能,并与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接。

(六)具有符合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特点的仓储条件,配备与其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符合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1.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与所经营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其所经营的医疗器械可追溯。

1.应当具备能够按照规定对经营全过程及质量管理进行控制和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及传输的计算机系统。

2.应当有满足业务需要的办公场所和仓库。

3.应当建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数据备份制度。

4.应当具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质量管理系统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等),并实现质量管理系统与其医疗器械经营业务管理软件的数据对接。

5.应当具备能对所经营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及追溯的功能。

1. 相关人员

1.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经历。

3.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任命。

4.从事体外诊断试剂储存、运输活动的企业,应当配备不少于2名具备体外诊断试剂储存、运输专业知识的人员,其中1名必须是仓库负责人或者库管。

5.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产品储存、运输质量状况进行监控。

6.从事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当配备至少1名专业销售人员。专业销售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医疗器械销售活动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

7.从事仓储活动的企业应当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1. 其他

1.从事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批发的企业应当由具有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作为法定代表人。

2.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3.经营范围中有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质量管理制度、计算机系统、设施和环境条件。

4.经营范围中有体外诊断试剂销售的,应当具备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包括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包括冷藏冷冻、温度监测、冷藏设施设备等。

5.其他相关规定。

6.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1.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企业向当地市监局提交书面申请,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

2、市监局受理企业申请,并进行资料审核,通过后下发受理通知书;

3、企业按要求准备好所有资料,向当地县市监局提交材料;

4、县市监局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签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企业领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后,到当地市局申请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6、市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符合规定条件的,发给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7、企业领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后即可在当地市监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1. 医用激光治疗机

是利用激光的热效应、光效应和机械效应等作用于人体组织,达到治疗目的的医疗器械。激光治疗机按照使用的激光波长分为近红外激光治疗机,按光源类型分为激光器和光栅激光器。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单色性治疗机、复合性治疗机和光化性治疗机。

1、主要性能应符合 GB 1 9971.1-2006的要求,其中安全防护功能应符合 GB 1 9971.1-20 06的要求。

2、应具有能模拟人体组织对激光吸收能力的模拟人体组织,在特定波长(不大于500nm)照射下,激光能量达到设定阈值时,应能引起损伤或产生热效应。

3、应具有通过光导纤维传输治疗数据的功能,并具有软件控制治疗参数的功能。

1. 体外诊断设备

1、体外诊断设备包括:生化分析仪、血球分析仪、酶联免疫测定仪、化学发光仪、酶标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及柱色谱仪、尿液分析仪等。

2、体外诊断设备属于医疗器械,即: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以及其他类似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其制造、销售等,适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体外诊断设备主要是指利用物理的或者化学的方法,对人体细胞、组织或者体液等进行检测,并判断其是否发生了异常变化或者存在病变,以达到辅助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目的的医疗器械。常见的体外诊断设备有: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免疫分析仪等。

1. 医用超声诊断设备

1、超声诊断设备,是指在人体或其他物体内部进行的、通过人体或其他物体产生的超声波脉冲信号来识别人体内部结构和评估生理功能的医疗仪器。如B超、B超诊断设备、超声诊断仪等。

2、超声诊断设备是现代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疾病的早期发现、诊断和治疗具有重要意义,可应用于妇产科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以及泌尿系统疾病的诊断。

3、超声诊断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二类医疗器械,具有辐射风险,需要按照要求配备个人剂量计。超声设备可用于常规超声检查,也可用于血管内超声检查。

4、医用超声设备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后才能生产,且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机构检定合格。

1. 医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

1、该产品是一种医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简称CT机),是对人体进行X射线透视、摄影、照相的一种装置,采用医用X射线管或可控源单极装置。

2、主要由X线管、控制计算机、图像显示装置和图像处理软件组成。

X线管(包括控制计算机)为其提供电源,控制计算机控制图像显示装置的曝光时间和曝光强度,图像处理软件实现对人体影像的数字化和处理。

3、该产品适用于对人体进行X射线透视、摄影、照相的一种装置。

4、该产品应具有辐射防护功能,包括辐射水平的标志和警示;应能对人体造成危险的剂量进行有效监测;应具有防误用功能,包括使用安全保护措施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应能对辐射进行有效防护,防止污染环境;应能防止放射性物质泄漏。

5、该产品应具有质量保证功能,包括质量保证标志和说明。

6、该产品应具有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1. 其他类别的辐射工作单位

1、单位名称中的字号应当大于或等于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名称;

2、单位英文全称应当与营业执照的中文名称一致;

3、单位地址应当在经营场所所在区县范围内;

4、生产销售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的,还应当有与其生产、销售的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相适应的辐射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明显标志;

5、生产销售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销售场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6、经营、使用、运输、储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辐射安全和防护安全评估和验收,并建立档案;

7、经营销售放射性同位素的,还应当向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以上就是关于办理北京企业辐射安全许可证二三类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以及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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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1998年10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刘帅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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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税务服务;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文艺创作;企业总部管理;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会议及展览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供应链管理服务;家政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日用品销售;个人商务服务;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企业形象策划;科技中介服务;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办公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创业空间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销售代理;版权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商务秘书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安全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注册会计师业务;专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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