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超全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办理攻略:
办理条件
主体资格:申请者需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注册资金: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 30 万元人民币;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 150万元人民币 。
经营场所: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面积通常不少于 80 平方米,符合旅游安全、卫生标准,且租期至少一年。
设施设备: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如传真机、复印机、多部固定电话、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计算机等 。
人员要求:至少配备三名持有导游证的导游及具备相关经验的管理人员和计调人员 。
质保金缴纳:经营境内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需向指定账户存入 20 万元质保金;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需存入 140万元质保金 。
申请材料
通用材料:设立申请书,包括旅行社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场所证明,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章程;导游人员名单及导游证复印件等。
其他材料:可能还需提供注册资金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验资报告;经营设备情况证明,包括办公设备和通讯设备的清单和照片;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 。
办理流程
核名: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名,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提交申请: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应窗口提交申请材料,领取《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 。
材料初审:市旅游局首席代表对事项资料进行初审、受理后,将申报材料报本市旅游局 。
现场勘查:本市旅游局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派审批小组成员到拟定的营业场所进行现场勘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批文,并通知申请人 4。
缴纳保证金:持批文到本市旅游局办公室交纳质量保证金。
办理许可证:持批文到本省旅游局办理《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备案与保险:持许可证到本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盖章、备案,并及时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备案 。
导游信息录入: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将必要的导游调入旅行社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