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危 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切实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控危险化学品 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保障城市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 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等部门,制定《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控制措施(2024年版)》(以下简称《措施》)。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条件:
1. 经营场所:企业必须拥有一个符合消防安全标准且经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场所。
2. 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3. 规章制度: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 应急预案:企业需要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5. 法律法规:企业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制度及预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