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凡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都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即危化证。
该证是化工贸易,或者其他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经营前,需要向安监局提出公司所需要的品种或者类别,提交相应资料,所拿到的经营许可证。
这些企业需要办理:
01、从事《危险化学品目录 (2015 版)》中收录的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企业;
02、从事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鉴定结果表明需要凭借许可经营的,在《危险化学品目录 (2015版)》中未被收录的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企业。
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01、经营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所符合工商部门关于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
02、经营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的规定;
03、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新设公司有六个月承诺期。
0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0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营单位租赁经营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与经营场所的所有者共同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0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注意,以上列举的条件仅为部分核心要求,具体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申请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前,建议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和流程。